消防水箱作为消防专用水箱较生活储水水箱验收更为严苛,涉及部门更多,责任划分明确。
一、 验收形式: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,依据和本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、消防部门审核意见,重点对建设工程中涉及本报告所列各单项中的子项进行核查自验,并做出单项验收、综合评定的结论,填写本报告,方可提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者备案。
二、 过程控制: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,应当按照消防法规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、和本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,完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体系,落实施工组织、设计变更、施工工艺、材料检验、档案管理等的各项制度。
三、 单项验收:重点核查单项中各子项,“符合要求”是指符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、消防部门审核意见、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,按图施工、设施调试开通,功能和运行参数达到设计要求。
四、综合评定:依据过程控制和单项验收情况,重点核查施工质量控制体系、竣工图纸、质量合格文件、竣工验收原始文件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、设备运行调试记录、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内容。
五、填写要求:
1、不锈钢
消防水箱工程中涉及的单项,应当在表格中对应单项栏目的“□”中打“√”;
2、单项验收由该单项的施工专业分包(或总承包)、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印章,同一单项涉及不同施工单位时,每家施工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印章;
3、综合评定由建设、设计、施工总承包、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