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水箱是提供扑救初期火灾水量(即10min消防水量),对多层建筑一般室内消防用水量≥25L/s时水箱储水量为12m³,不小于25L/s时为18m³;对高层二类居住建筑应≥6m³;高层二类公共建筑应≥12m³。初期火灾设备的水压。
一、
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GB16-87、GB50015-95(2005版)的要求。
二、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.0m。
三、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.7m。
四、水箱顶至建筑结构低点的净距不应小于0.6m。
五、
消防水箱宜安装水位指示器。
六、GB50045-95(2005版)要求:高位
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,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,高层建筑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07MPa,当高危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,应该设增压措施。
七、应有补水措施(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),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
消防水箱。
八、消防用水与其他水合用的水箱,应有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。
九、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出水管、泄水管和溢流管,泄水管、溢流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。
十、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,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,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,应安装套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