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位
消防水箱是利用高差为系统提供准工作状态下所需的水压, 达到使管道内充水保持一定压力的目的;提供系统启动初期的用水量和水压.,在消防供水泵出现故障的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。喷头开放立即供水,控制初期火灾。大量研究表明,火灾发生的初期是扑救火灾的好时机,
消防水箱的设置对于保护违筑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,但在实际的工程应用中,却存在很多问题。
1.盲目采用气压罐代替
消防水箱
随着建筑技术的进步,大量轻钢结构和轻型屋面的建筑纷纷面世。有些工业厂房、仓库和多层建筑的屋顶为钢结构承重构件,设置
消防水箱比较困难。但一些设计人员不根据建筑物防火等级,而一律采用气压水罐代替
消防水箱,气压给水压力高、变化大、需频繁启动水泵可控压机,影响系统中配件的使用寿命,费用较高。间时设备采用自动控制,若有失灵或发生断电,则断水几率较大,在重新启动时要重新补气,操作麻烦,使启动时间延长,供水安全性较差。
根据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084-2001)10..3.2规定,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建筑,按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场所设置湿式系统、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时,如设置高位
消防水箱确有困难,应采用5L/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给10min的初期用水量。因此,用气压给水设备取代屋顶
消防水箱应在一定允许范围内。在实际应用中,应尽量采用高位水箱供应火灾初期十分钟的消防用水,在高层建筑及严重危险级的建筑物中,不允许用气压水罐代替
消防水箱,只能靠
消防水箱供给初期消防用水。
2.
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够
《高规》规定,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,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07Mpa;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15Mpa。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,由于受建筑造型、结构、设计的限制,高位
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常常不能满足规范的静压要求。分两种情况:一种情况是局部为钢结构屋顶的建筑物,因为考虑到承重能力,末将
消防水箱设置在顶楼,而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间层,用提高增压水泵扬程的办法,满足不利点喷头或消火栓的工作压力要求。这样做使
消防水箱成了中间水池,不能依靠重力向消防 系统管道供水。另一种情况是将
消防水箱设置在屋顶,但末设其他增压设施,
消防水箱的高度不能不利点消火栓或喷头的水量和水压的要求(主要是顶层或顶层以下的二、三层)。
在这两种
消防水箱高度不能满足静压要求时,应设增压设施。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和重要的建筑物,火灾造成的损失巨大,防火要求高, 应尽量采用气压罐增压设施解决顶部几层的压力需求,且增压泵应设置备用泵,以提高使用的可靠性;对于二类高层建筑和普通危险级的建筑物,由于受场地、资金等条件的限制,可考虑只设增压泵,但在选用增压产品时应质量。
3.高层建筑群共用高位水箱的误区
现行的《高规》对高层建筑群
消防水箱的设置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,一些设计人员为了减少设备投资、土建投资,为了不影响违筑群的整体美观,就让建筑群共用高位水箱,不顾建筑群的具体情况随意设罝。
从当前部分应用实例来看,让高层建筑群共用高位
消防水箱是可行的,但在设置上还有一定的条件。应在高层建筑群中高的建筑物上设
消防水箱。或者说按竖向分区设置
消防水箱时,设置水箱的建筑物每个分区的
消防水箱均应高于其它建筑物。水箱出口并不是接在室内消防系统上,而是将其接到外网消防环形管道上,这样对每幢建筑物来说,初期火灾需要的的水量和水压均可满足要求,每幢建筑物仍设独立的消防水泵接合器,入口管仍为两个,且设有止回阀。该系系统的特点是每幢建筑物的水压和初期消防水量均有,
消防水箱的个数大量减少。当然,
消防水箱及与外网连接的管路发生事故时,影响的是整个高层建筑群,但是如果要求设置两个
消防水箱则不会出现上述问题。
总之,在
消防水箱的实标设计工作中,还存在如
消防水箱出水管过细、出水管道未设置止回阀、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处理不当等问题。本文只列出几个比较常出现、常讨论的问题,但其他问题在实际设计中也不容忽视。本文只提供了理论上的分析,但每个实际问题都必须要经过建筑构造、消防安全、经济美观等几个方面的综合分析,才能促进一个城市的发展。